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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王谋的这一剑却带着沙场的血腥气扑面而来。
容绪摔倒在地,宝剑呛然飞出老远。他呆愣地看着自己流血的虎口。
王谋居高临下地望着他:“吓破胆了罢小子,打仗不是什么逞威风的事,我到现在也只打过两次战,还是去广原岭剿匪,都还没有真的打过边关的硬仗。你这点斤两,敢去边关?”
“那我拜师练剑一年,再去!”容绪不甘地忿忿道。
但他话音未落,忽然只觉得脸颊一凉,紧跟着鬓角的几缕发丝簌簌落地。
锋利的剑刃沿着他光洁的脸颊往下滑去,他几乎能嗅到剑刃上毛骨悚然的血腥味。
他一动都不敢动。
王谋抬起剑尖,毫不留情地挑起儿子的下颌,逼迫他抬起头来。
他的眼睛生就多情,即使是心中满腔郁愤,眼角眉梢却依旧唯见风情,没有半分的威慑。
王谋不满地皱起眉,一字一句道:“凉州军虎狼之师,不收伶人军伎。”
军伎这两个字从父亲口中说出来,容绪当场整个人都被冻住了。
莫大的羞辱让他咬牙切齿,不管虎口还血流不止,拼了命扑向他的剑。被王谋一脚踹翻在地。额头狠狠磕上了香案的角上,一缕鲜血沿着脸颊淌下。
“记住,离开了王家,你什么都不是!”王谋收剑入鞘,
走到门口他想起什么,从袖中取出一方帕子,扔给容绪,“你给我在这里闭门思过,如果想通了,就给我去铺子里当掌柜吧。”
说完轻蔑地看了他一眼,门关上了。
谢映之叹息了一声,他明白了,容绪为什么对萧暥如此的执著。
那人生就一双含烟藏媚的眼,风流恣逸之态远胜于他,但却丝毫不显柔弱,相反,那双眼睛妩媚中透着威压,隽妙中生出峥嵘,竟有一股摄人的杀伐之气。
他着迷萧暥倾世的容颜下,竟是要让王谋曹满那些人都怵目胆寒的一身铁血。
这种滋味太过奇妙。
所以在容绪看来,这小狐狸越凶,越野性难驯,就越让他越激动不已,越欲罢不能。
把他攥在手里,就像是把着玩一柄绝世名剑。
醉里挑灯看剑之时,用柔软的丝绸擦拭那锋利的坚韧,用价值连城的珠玉装点那精美的剑鞘。
若论士林之中的雅趣,还有更甚于此吗?
他不计成本,为萧暥造尚元城,金钱上予取予求。他是看准了萧暥这小狐狸穷,只有饿着,才会搓着爪子好好说话,让他穿裙子也行,给他造个金丝笼子也行。一副大英雄能屈能伸,脱了裙子又是一条好汉的无赖样。
当然,容绪狎昵的心思也是半点没有少,玩味的戏法越来越丰富,趣味越来越诡谲。
谢映之颇为无语地瞥了一眼案上那一盘子白玉翡翠玛瑙做的瓜果,继续问道,“所以在此之后,你就开始经营脂粉铺子了。”
容绪点头,“我没想到他还特地知会了凉州牧曹腾,凉州军绝对不会收我,不但是凉州军,因为他参与过广原岭的剿匪,在军中也有些故旧,没有一支军队会接受我,甚至我若不放弃从军的念头,连盛京城也出不了,他和四门的守官都很熟。”
谢映之知道,王谋是个厉害的角色,朝中军中都吃得开。
“之后呢?”谢映之问。
在玉壶冰泉的作用下,容绪目光迷离地看着眼前的人,仿佛是看着浮光掠影的过去。
容绪迫于无奈,有些郁闷接手了胭脂水粉的铺子。
一开始他觉得父亲把这个铺子交给他,纯粹是为了羞辱他。但渐渐地,容绪发现这是个好差事,因为他十七岁了,来购买胭脂水粉的大多是大户人家的丫鬟,或者小家碧玉。既然仕途无望,所有的路都被堵死了,他干脆和这些女子花前月下耳鬓厮磨。
他外表俊美,资质风流,说起来话温文尔雅,又擅长撩人巧技,流盼发姿媚,言笑吐芬芳。
姑娘们都为他着迷,不知不觉连铺子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。
起初他调制胭脂花粉只是为了哄姑娘开心,但他与众不同的技艺也在这个时候被发掘出来,他调制的胭脂色彩或妍丽或娴雅,都是浓淡皆宜,他磨制的水粉细腻如瓷,还带着他袖间雅致的熏香。他善于描眉画眼,插花弄玉,都是顺手拈来风流自成。
很快他风流雅致的名声就传开了,那些高门大户的小姐们都不惜装扮成侍女,偷偷去他这铺子挑选胭脂花粉。
那时候容绪那是只有十来岁的少年掌柜,又音容皆美。一来二去间,他这间脂粉铺子俨然就成了盛京城中才子佳人的造访之地,他干脆在铺子后辟了一间雅舍,因为是在脂粉铺子后,就名为朱璧居了。
王谋没想到容绪在经商方面竟然如此有天赋,将商会更多的铺子给他打理。不出三年,容绪已经成了盛京商会的实际上的会首。每天手下流过帝国的黄金和钱粮货物不计其数。
加上他品貌甚佳,交游又广,在当时的盛京城里,风流博雅的名声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