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七章 贿赂(第3/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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膀,然后离开了。
(这里重新声明一下,其实刚才的决斗中,李洁在冲进吴月怀内的时候说了:“如果你能胜了我们,我就给你一张刘梦的照片。”吴月因为这个贿赂可是很拼命的。至于刘梦,是以前吴月暗恋的一个女生,好不容易才认识,好不容易才成为朋友。后来也告白了,但是被对方一句“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”直接拒绝了。而且更悲剧的是对方在拒绝过后还很认真的向吴月说道:“现在大家既然都明了了,我不希望在有困扰了。可以吗?”对方可是很认真的在拒绝自己,所以吴月就识趣的不出现在刘梦的面前了。但是初恋,挺难忘的。所以一听到李洁说道照片的事觉得留个纪念也好,就答应了。以前当朋友时连一起照个像的机会都没有,够惨的。至于李洁,好像是刘梦的同学。)
吴月又拿出信封,把里面的照片拿出来。照片上是一个女生在害羞的笑着,温暖的阳光折射在女生的眼中,让女孩的眼睛看起来是那么的明亮。照片中的女孩皮肤非常白稚,眼睛也很大,有一头刚好到肩的秀发,看起来很是文静的女生。
“哦~很可爱的女生啊,但是和她比起来我觉得你现在认识的女生没有一个比她差的。而且好像对你都很有意思,为什么对她旧情难忘啊?”格斯出现在吴月的身旁,低头看着吴月手中的照片说道。
“咦,格斯大哥你指谁?”吴月好奇的问向格斯。
格斯说道:“很多吧,比如夏枫,白灵,乔沛涵,樱,她们啦,我觉得都是不错的选择。”
吴月无奈的说道:“格斯大哥啊,你什么时候这么八卦了?夏枫是我小时候就在一起的朋友,我对她怎么可能是男女之间的情感,白灵和我是共患难的朋友,友情还好,爱情真的很难说。乔沛涵格斯大哥你又不是不知道,咱是被的,又不是真正的男女朋友,现在关系虽然好了点但是还是不可能。樱的话更不可能,我不认为她会看上我。而且格斯大哥,有钱人家的女儿我觉得和我不太合适。就算能够在一起,我不认为自己能够维持与她长久的爱。毕竟我长得一副娘娘腔,学习又烂,家世也不是很好,你觉得这样差距甚大的两人之间有可能在一起嘛?”
格斯叹了口气说道:“吴月你,这么妄自菲薄不好的。算了,你现在还是孩子,慢慢来就好。”
吴月将照片放在钱包里,然后开始往社团走去。这时吴月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,吴月拿出来看看,是乔沛涵打来的。(未完待续)